行业动态

从试剂瓶取出固体试剂 遵循这5项原则

鑫富达2021-10-28 09:49

在实验过程中,我们经常要从试剂瓶中取出固体的化学试剂,而试剂的性质多样,如果取用方法错误容易造成危险事故,所以掌握固体试剂的取用规则非常重要。

1、“三不原则”,就是“不闻、不摸、不尝”,具体说就是不要去闻化学试剂的气味,不能用手触摸试剂,不能尝试试剂的味道。这是因为在化学试剂中有好多是具有毒性或腐蚀性的,遵循这一原则也是为实验人员的安全考虑。

2、节约原则: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如果没有说明具体的用量,一般按最少量(1~2mL)取用液体,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即可。最大量,液体不超过容器容积的1/3,固体不超过1/2。

试剂瓶.jpg

3、“三不一要”原则,即实验用剩的药品不能因为要节约而放回原试剂瓶,这样做会污染试剂瓶中未使用的药品。因此,用剩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试剂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带出实验室,要放在指定的容器中。

试剂瓶3ml.jpg

试剂瓶3ml

4、粉末状药品的取用,取用时可以用药匙(或者纸槽)。操作要领是:“一斜、二送、三直立”。具体的操作是:先将试管倾斜,把盛药品的药匙(或者纸槽)小心地送入试管底部,再使试管直立起来。注:使用后的药匙或镊子应立即用干净的纸擦干净。

试剂瓶8ml.jpg

试剂瓶8ml

5、固体颗粒的取用(一横二放三慢竖),一般用药匙;块状固体可用镊子夹取。先把容器横放,用镊子夹取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放在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地竖立起来,使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缓缓地沿容器壁滑到容器底部,以免打破容器。

以上是从试剂瓶中取出化学试剂需要遵循的5项原则,实验人员要牢记这些事项,避免因为取用不当危害个人安全。


扫一扫更多精彩

咨询热线 400-888-1942 0311-69024816 · 18633066093
石家庄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口师大科技B座1021室

Copyright@石家庄鑫富达医药包装
ICP备案号:冀CP备15000497号-2

电话咨询

产品中心

关于我们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