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法规,重点分析口服液体制剂申报中包装材料关联审评的核心要点,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提供实用指导。
1、关联审评审批的制度框架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总局令第27号),我国对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实行关联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
2025年最新监管动态强调,关联审评不是简单的资料叠加,而是强调制剂与包装材料的协同性。口服液体制剂与其直接接触的包装系统(包括瓶盖、瓶身等)需进行整体评估,确保包装材料在药品有效期内能提供有效保护,且与制剂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2、口服液体制剂包装关联审评的申报资料要求
2.1 药包材登记信息
药品注册申请人需在CDE原辅包登记平台选择已登记的药包材,并提供登记号。登记信息应完整准确,包括配方信息、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对于口服液体制剂常用的高密度聚乙烯瓶、聚丙烯瓶等,需特别关注其理化性能指标。
2.2 包材相容性研究
口服液体制剂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是关联审评的核心技术内容。2025年版《中国药典》对相容性研究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重点关注迁移物和吸附性研究。
迁移物研究:分析包装材料中的成分(如添加剂、单体、催化剂等)是否会迁移至药液中,并评估其安全性
吸附性研究:评估有效成分或防腐剂是否会被包材吸附,影响产品质量。尤其需注意某些塑料容器对特定成分的吸附现象
2.3 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数据应能证明在确定的包装条件下,药品在有效期内质量稳定。2025年要求稳定性研究需包括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并关注包装材料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若稳定性数据表明产品在特定包装条件下质量稳定,则可支持该包装的适用性。若稳定性数据出现问题,则需重新评估包装材料的选择。
3、口服液体制剂包装选择的特别考量
3.1 材质安全性
2025年技术指导原则明确,口服液体制剂内包材应避免使用聚氯乙烯(PVC)材质。因聚氯乙烯可能存在药用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隐患,其浸出物中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此类增塑剂具有潜在致癌性或生殖毒性。
3.2 密封性与阻隔性能
口服液体制剂包装需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适当的阻隔性能,以防止氧气、水分的侵入,避免药品氧化和降解。包装材料的阻隔性能应通过适当的检测方法进行验证,确保能够保护药品质量。
口服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60ml
3.3 功能性要求
对于特定口服液体制剂,如糖浆剂、混悬剂等,还需考虑包装的功能性要求。如混悬剂需考虑包装材料对内容物均匀性的影响;糖浆剂需考虑防霉变、防发酵等特殊要求。
4、关联审评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4.1 申报资料不一致
常见问题包括生产工艺简图与生产工艺说明不一致,包装材料登记信息与制剂申报资料不匹配等。对策是建立内部审核机制,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4.2 相容性研究不充分
部分申报资料中相容性研究仅进行初步试验,缺乏全面评估。应根据《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设计完整的相容性研究方案,并提供充分的支持性数据。
4.3 变更管理不到位
包装材料发生变更时,未及时进行备案或报告。原料药登记人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相关制剂持有人,制剂持有人应就变更对药品制剂质量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或研究,根据影响程度提出补充申请、备案或报告。

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100ml
5、2025年新政下的合规策略
提前规划:在制剂研发早期即考虑包装材料的选择,为关联审评预留足够时间。
供应链协同:与包装材料供应商建立紧密合作,确保其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并能提供完整、真实的研究资料。
质量源于设计:在包装设计阶段即考虑药品的特性和临床需求,避免后期重大变更。
持续合规:关注法规动态,特别是2025年版药典实施后的新要求,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符合法规要求。
以下表格概括了口服液体制剂关联审评中不同风险等级包材变更的管理路径,有助于企业规范操作:
| 风险等级 | 变更类型 | 管理路径 | 关键技术要求 |
| 低风险 | 包装规格增加 | 备案管理 | 验证包装密封性、稳定性 |
| 中风险 | 包材供应商变更 | 备案管理,需提交对比研究资料 | 全面的质量对比、相容性研究 |
| 高风险 | 包材材质/类型变更 | 补充申请 | 完整的相容性研究、稳定性考察 |
2025年,口服液体制剂企业应高度重视包装关联审评工作,以全面的研究资料和科学的质量风险评估为基础,确保包装材料能够满足口服液体制剂的保护性、安全性、相容性和功能性要求。只有通过深入的研究和充分的验证,才能顺利通过关联审评,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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